书本网
会员书架
首页 >其他小说 >许长生探案II > 第34章 大结局(2)

第34章 大结局(2)(2 / 2)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许长生转向她:“哦,你说说,他是怎么指使你的?”

马玉梅说:“严克志有一天晚上来找我,远远发现有人趴在我窗下偷听,他认出偷听的人就是来我店里闹过事的李同家!于是他就偷偷打了个电话给我,在电话里让我故意说一些与他爸死有关的事,并透露我和阎王要一起去金海度假的事,实际上这些就是故意说给李同家听的。”

许长生打断了她:“他为什么要让你这么说?”

马玉梅哭着说:“他说这个人已经知道太多秘密了,必须除掉。我问他那为什么还要把他引到威海,他说在这里动手不方便不安全,李同家在这里有熟人,在这里突然消失的话容易引来警方的调查,还可能会被警方顺带查到以前的那些事情。如果在外地除掉他,再把他偷偷埋掉,就能神不知鬼不觉,永除后患了。”

严克志此前情绪一直较为克制,但听到马玉梅这番话,顿时暴跳如雷,怒吼道:“你这个寡妇,你这个荡妇,当初是你死了丈夫后勾引我,还出这恶毒的主意,让我配合你做杀人骗赔的罪恶勾当,现在却倒打一耙,简直厚颜无耻!”

众人面面相觑,看着这对曾经狼狈为奸的野鸳鸯在那里狗咬狗起来......

。。。。。。

第二天,邯郸市和武安市的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始对这十多年来发生在邯郸

2014年12月26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马伟兰、严克志、赵俊等人为骗取巨额钱财,对单身矿工先进行骗婚,然后利用在井下干活之机,将被害人杀死,伪造矿难事故假象,后冒充死者亲属诈骗矿主巨额钱财,其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马伟兰、严克志、赵俊、张成勇、徐城德、闫仕勇、陈荣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闫登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华涛、谢友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也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闫长明、陈旭和其他一些矿区的派出所领导职责淡薄,管理不力,被撤职查办。

。。。。。。

案子虽然破了,但许长生的心情很沉重。

回到金海后,许长生特意带着判决书在李同家的墓前烧掉,希望对另一个世界的他是一种迟到的慰藉。

李同家有足够的毅力,但对这个世界,对有些人的阴险还是缺乏足够的认识。

许长生为这个年轻人感到可惜,如果他在当初已经发现了马伟兰她们的犯罪迹象后能够向上级公安机关报警,而不是自己以身犯险,结局一定会好得多,他一定可以在最好的年龄投入到新的美好生活中去。

(本故事完)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